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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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
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2018-09-14

 


各培养学院:

根据 2016 11 18 日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以及《中南林业科技 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中南林发〔201799 号)等文件精神,现下发有 关研究生学籍问题通知如下,请各培养学院认真遵照执行。

一、关于研究生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的说明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文件中关于研究生学制以及学习年限的规定,即:学校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。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,学习年限为 2-5 ;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,学习年限为 3-8 ;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5年,最长学习年限为 7 ;本硕博贯通培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8 年,最长学习年限为10 年。

二、对超过学习年限未毕业研究生的学籍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

1.2010 级及之前注册学籍的博士研究生,于 2018 10 15 日前未提交学论双盲评审的,将按照退学处理。于 2018 10 15 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,若专家通讯评议结果有 2 份及 2 份以上不合格的,不再受理其复审,将按照退学处理;若专家通讯评议结果有 1 份不合格的,可受理其复审,但必须在 2019 6 月及以前获得博士学位,否则不再受理其复审,将按照退学处理。

2.2013 级及之前注册学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 2014 级及之前注册学籍的

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,于 2018 11 30 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并通过学位论 文答辩,否则按照退学处理。

3.2013 年入学的在职研究生,于 2018 11 30 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并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,否则按照退学处理。

三、2010 年后注册学籍的博士研究生,达到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 当年的 4 15 日前未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,将按照退学处理。达到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当年的 4 15 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,若专家评审结果有 2 份及 2 份以上不合格的,不再受理其复审,将按照退学处理;若专家评审结果有 1 份不合格的,可受理其复审,但必须在达到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次年的 6 月及以前获得博士学位,否则不再受理其复审,将按照退学处理。

四、2013 年后注册学籍的硕士研究生,达到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 当年的 5 31 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,并由学院(部)将答辩决议于当年 6 月初提交至研究生院,否则按照退学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