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》、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(试行)》和《商学院2021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经学院专业分流指导、学生自主填报分流志愿、分流工作小组实施分流和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等程序,现将最终分流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到教务办(博文楼北1208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电话:0731-85623162。
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
(免章)
2022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