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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关于评选2013——2014年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的通知
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2014-05-12

学院各班级,团委学生会各部门,各学生社团:

2013-2014年度,我院各项工作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,取得了一系列的骄人成绩,涌现了一大批热爱集体、乐于奉献、团结进取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团队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我院拟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全院2010—2013级所有在籍学生,其中,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包括:班委会、团支部、寝室长、学院团委学生会和我院注册的学生社团干部(每位同学只可参评一项)。

二、评选条件:

优秀学生干部:

1、在学校、学院或班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会、班级和学生社团干部;

2、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;

3、热心班级的工作,积极配合院团委工作,积极组织本班级同学开展各种活动,学习刻苦认真,成绩优异;

4、综合素质较高,具备较好的管理能力、领导力,具有一定威望;

5、工作积极负责,能严格要求自己,并起带头作用,以身作则;

三好学生:(只限在班级评选)

1、在德、智、体等方面表现突出;综合素质较高;

2、学习成绩优秀,无不及格记录,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;

3、英语过四级以上(2013级不作要求);

4、积极参加各种科技竞赛活动,获得竞赛奖项的优先;

5、积极配合院团委学生会工作,积极参加本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。

6、毕业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
优秀班集体:(毕业生班级不参加评选)

1、全班同学热爱祖国、热爱集体,团结友爱,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崇尚科学、反对迷信、朝气蓬勃,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。

2、全班同学学习勤奋,创新意识强,积极参加科技和校园文化活动,在学科文化知识学习、技能竞赛、学术研究、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。

3、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性、公益性活动,在服务学校、服务社区、服务社会中成绩显著。

4、班委会、党团组织团结协作,形成合力,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,作风正派,模范带头作用强,较好地发挥了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。

5、班级有重大违纪(记过及以上)或超过两人次考试舞弊的取消参选资格。

三、名额分配:

1、优秀学生干部:班级干部评选(班委会、团支部、寝室长,党团组织干部)占班级总人数的10%;团委学生会干部评选占部门人数的20%;学生社团干部评选,每个社团4个(限本院学生)。

2、“三好”学生:班级总人数的10%。

3、优秀班集体:占全年级班级总数的30%。

四、评选要求:

1、请各班级和部门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,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年度评选;

2、获得过院级及校级两次以上(含两次)荣誉的不予参评。未经批准,欠交学费的不予参评;

3、请认真填写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申请表》和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优秀班集体申请表》各一式两份(班级存档一份),优秀班集体需上交相关申请材料;

4、具体通知内容下载请登录http://sxy.csuft.edu.cn/电子表请发至邮箱znlsxy123456@163.com,联系电话:85681212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1、上交材料:各班级、部门于5月28日前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商学院楼206);

2、审核:5月29日—6月1日学院组织审核;

3、公示:6月1日——6月5日进行网上公示;

4、表彰:6月上旬召开表彰大会,下发表彰决定和荣誉证书。

附件:1、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评选申请表》

2、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申请表》

 

 

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

2014年5月12日